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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修订应为环保事业主体的有效互动奠定法律基础

摘要

《环保法》应当是一部以规范和制约政府环保履职为主的法律。修订《环保法》,建立规范和制约有关环境的政府行为的制度,是为了实现一个更高的目标——为我国环保事业主体的良性、有效互动提供法律保障。新的《环保法》将同其他的以管制企业等污染者和开发者为主旨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并行不悖,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共同为我国环保事业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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