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海域使用权变更为土地使用权的比较分析及其对填海造地的法律规制——兼谈《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2条的缺陷

海域使用权变更为土地使用权的比较分析及其对填海造地的法律规制——兼谈《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2条的缺陷

摘要

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2条关于用海类型为填海的海域使用权证换取土地使用权证的规定存在法律操作上缺陷,给填海造地行为造成了不良导向,也导致沿海各地在海域使用权证换取土地使用权证问题上出现了不同模式,引发法律适用上的混乱。本文在分析该条缺陷、研究我国当前六种换证模式及其问题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当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条例》,通过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机制、明确“海变地”的方式、途径,严格调控、限制填海造地行为,规范填海造地的规模、程序及其限制措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