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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的语义分析

摘要

职业体育俱乐部作为市场主体,需要有效协调经济效益和竞技水平的关系。为此,国外学者较早提出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命题,认为俱乐部不能仅考虑经济利益,还应关注运动员、球迷、社区等其他利益主体的正当诉求。近几年,我国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但一直缺乏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的明确界定。为此,本文运用语义分析等方法,通过考察企业社会责任词语的历史演变及意义,阐释其内在的服务于体育俱乐部治理需求的实践价值,从可操作层面,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应该是一个法律概念。具体含义是指职业体育俱乐部对其投资者、球员、社区、球迷和其他参赛俱乐部等真实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平竞争的比赛秩序所负有的保护和促进的法律义务。我国在发展职业体育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职业体育俱乐部增进社会利益的功能,完善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积极促进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的实现,以有效协调经济效益和竞技水平的关系,保障职业体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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