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16届中国财务学年会 >产权性质、高管薪酬与银行债务契约——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产权性质、高管薪酬与银行债务契约——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摘要

已有研究表明债务契约会对高管薪酬激励产生约束效应。本文从债务期限的角度研究高管薪酬与银行债务契约的关系,并进一步检验了产权性质对两者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债务期限越短,银行对高管薪酬激励的约束力越强,高管薪酬水平与业绩敏感性越低:由于产权性质的不同这一关系存在一定的差异,国有控股公司中高管薪酬激励与长期借款比例显著正相关,而与短期借款比例的关系不显著,非国有控股公司中高管薪酬激励与短期借款比例显著负相关,而与长期借款比例关系不显著。在控制了高管薪酬与债务契约的内牛性问题后结果保持不变。研究结果表明,相比长期债务而言,短期债务融资能有效约束高管薪酬激励和降低代理成本;由于公有产权的性质,国有控股公司的短期债务融资治理功能受限,同时股东与债权人利益冲突弱化使长期债务融资提升了薪酬激励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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