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山东省档案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应坚持原件进馆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应坚持原件进馆

摘要

一项工程档案一般包括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等部分。不同部分的档案在工程项目上往往涉及到几个单位或部门的课题,如主管机关、建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城建档案馆等部门,它们各自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保存某一部分档案或整个工程的竣工档案。也就是说,城建档案必须实行多套制,以适应各单位或部门的需要。档案的多套制固然能满足应用单位或部门的需求,各单位要分别保存档案只需要进行复制即可,但一项工程档案的原件往往仅是一套,这样就出现了由谁来保存档案原件的问题。一般有的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大都自己保存档案原件,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的档案大多数则是复印件。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复印件的特性还是从城建档案的性质、任务上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的原件应由城建档案馆保存,而不应接收复印件进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