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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浙江”以“法制浙江”为核心

摘要

“法治XX”的学理方案尚待来自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精确化,这过程中不是没有出现法治割据等误区的可能,因此在各个方面的展开过程中,始终需格守为实践所检验的法治原理是必需的。本文以“法制浙江”为核心展开“法治浙江”之途径,基于浙江省的经济文化社会条件,其实施具有宽阔的现实空间,也是一个有益的理论增长点。与各项经验同样重要的是“转化意识”,即《决定》所强调的“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适时地“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此走一条“尝试-法制化-推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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