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船舶合伙纠纷几个法律问题

船舶合伙纠纷几个法律问题

摘要

船舶合伙,船舶共有关系和合伙关系并存,各受物权法律规范和合伙法律规范的调整,对外效力和内部效力各自相异,应作区分。合伙关系下的共有船舶,系合伙的核心财产,如何处分不仅受物权法关于按份共有规定的约束,同时还受合伙财产在合伙期间不得分割的限制。合伙过程中,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船舶的,构成物权侵害,其他共有人有权行使物权保护,当事人主张抵销的,承担抵销抗辩举证责任。合伙清算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可根据证明责任规则处理,法院不得拒绝裁判。合伙清算请求权包含形成之诉的内容,判决不予清算的,不得剥夺当事人诉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