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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本义求证中符号事实与对象事实的区分——以《说文》为例

摘要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一定数量的甲骨文象形字在许慎《说文》中训释的正误情况做具体的考释分析,重点考察描写所选范围内每一个《说文》误释的象形字的造字本义、初形以及形体结构的分析。旨在说明许慎的误释基于他的某种方法论立场:依经训字的经学目的以及受名物思维方式的影响,从而无法在理论和方法论上截然把符号事实和对象事实清晰地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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