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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

摘要

本文在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立法工作的主要成绩的基础上,认为在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法与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突出首都特色,增强法规可操作性,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提高立法工作水平,指出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重加强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立法,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注重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使法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要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形式,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广大人良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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