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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政府对建筑物质量安全管理的权责分析

摘要

本文界定了房屋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主要当事人,阐释了政府与房屋建筑物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指出新时期政府在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质量安全管理时应履行以下职责:加强对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人管理,完善房屋建筑物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消除房屋建筑物质量隐患,转换在物业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最后,从完善房屋建筑物质量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建立房屋建筑物质量安全普查制度、构建房屋建筑物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健伞房屋建筑物应急抢险机制、加强房屋建筑物质量安全科普教育等五方面对政府建立房屋建筑物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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