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农业机械化分会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 >搞好农机质量监管必须确立农机部门执法主体地位

搞好农机质量监管必须确立农机部门执法主体地位

摘要

当前,农机质量监管执法主体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其执法范围太大,涉及产品太广,既管不好,也管不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农机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和能力。农机质量监督执法主体部门存在重复监督或监督缺位的现象,争权时互不相让,出事了相互推诿.农机行政管理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有专业的检测机构、人员和监管能力,但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该管的管不了,看到假冒伪劣产品,心有余而力不足,听之任之.要真正搞好农机质量监督,切实提高农机质量,只有通过立法来解决,把农机行政管理职能转到搞好执法监管上来,从法律的层面赋予各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农机质量监管职能和法律主体地位,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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