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首届工程管理论坛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研究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

本文认为:关于代建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无需另行设计解决方案,只需要将我国已经实行的建设监理制回复到其本位即可。即:政府将非经营性投资项目委托给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由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由监理单位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由监理单位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提供一条龙服务。关于建设监理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早就有了明确的规定,监理单位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地位已经具备.由其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可以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尴尬与不便。这样如果按照建设监理制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问题,目前代建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的解决就容易得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