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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原地区砖瓦厂粘土矿开采问题的思考和建议——以淮安市为例

摘要

砖瓦厂在领取采矿许可证以后,对粘土矿开采过程中,因《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采矿、取土”规定而受到查处,本文就砖瓦厂粘土矿开采合法性,开采后土地是否受到破坏,砖瓦厂存在的必要性。以及规范砖瓦厂粘土矿开采行为和法律法规衔接问题作一些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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