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措施探讨 --兼论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措施探讨 --兼论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

摘要

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以每年超过8%的速度增长,但同时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也明显增加。高消耗带来了高排放,导致我国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的矛盾更加突出。我国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而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强调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具有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特点,因此循环经济模式成为我国经济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作为今年我国经济发展要着重抓好的工作之一。 笔者认为,《水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过程中,应当针对我国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的实际问题,借鉴各地在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以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迅速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