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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相关问题的梳理与探讨

摘要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顾名思义就是因为水电工程建设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收或征用原为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为水电工程建设单位使用的行为,即经过土地征收或征用后,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对取得的土地行使管理权.然而,根据现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确定的方法、地方政府和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对土地管理权限范围的认识,不仅土地的管理权限存在不明确的现象,为土地的管理带来不便和争议隐患,而且土地的价值也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造成资源的浪费.为了更好地理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工作中相关土地的范围、权限职责以及做好土地征收手续办理中数据的衔接,也为了更好地利用当地有限的土地资源做好移民安置规划,本文以S水电站水库淹没区的一块区域为例,就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笔者指出,现阶段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确定的方法,需要对相关范围的制定和对接进行清理,以形成统一的建设征地范围和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确定方法。通过对水电工程建设用地及相关方对土地管理权限的分析,理顺了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各类土地之间的关系和土地管理相关各方的管理权的对接,方便了相关从业者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的理解和相关数据对接、使用。结合对影响土地的不同处理方式,建议相应调整界桩测设方式,进行全程埋桩、分别管理,即对建设征地范围、“有限使用区”范围(分耕地征收线和居民迁移线)进行全程界桩测设,由项目建设单位对建设征地范围界桩、地方政府对“有限使用区”范围界桩分别进行管理,各司其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的确定需充分考虑用地方式、影响类型、现状指标、水库运行模式以及权属单位等多种因素,各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对其理解也存在差异,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建议业内人员通过交流学习,统一确定方式,以指导征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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