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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县设区型新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权冲突研究——以南京市六合区为例

摘要

文章从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生态廊道城乡规划管理权冲突的典型案例入手,对规划管理权冲突的表现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冲突产生的背景和深刻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撤县设区新市区范围内的市、区规划管理机构进行整合,将原来的市级规划机构直属分局、区规划部门、各开发园区规划管理机构进行整合,整合成在新市区范围内只有一套规划管理机构、一套规划审批部门。在机构设置方式上,可以采用“市局+分局”的模式,理顺市规划部门、区规划部门在业务垂直方向上的相互关系。整合规划机构后,对市局和分局的职责进行明确。市规划部门主要以制定规划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规划编制和进行规划监督检查为主,区规划部门主要以具体的规划项目审批为主。避免以往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在市、区两级规划机构中的混乱局面,而规划监督又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以地方人大制订地方城乡规划条例的形式,对市、区两级规划部门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责以地方法规的名义明确下来,确立各新市区政府遵守执行的法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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