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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领域中的性骚扰现象研究

摘要

1990年欧州议会在议会决议中对“性骚扰”提出的定义最具权威性。“性骚扰是指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或其他以性为目的的行为,其损害了工作女性和男性的尊严,包括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语言或非语言行为”。性骚扰的特征通常表现为:行为带有性的色彩,以性为目的的行为;此行为对承受人是不受欢迎和不舒服的,有损于其人格和尊严;承受人对该行为的接受与否会对其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2007年,国际奥委会为了保障运动员的权利,增进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终身幸福,出台了一项关于SHA的声明,对运动员性骚扰进行了界定,指出了性骚扰和性侵犯对运动员的危害。rn 在客观因素上,与运动项目有关,如参加男性特征较强的体育项目;与体育项目的服装有关,不是衣着较少的项目,而是衣着较多的项目;与身体直接接触的项目;还有环境、情境场地有关的状况,如教学训练中的保护、帮助、纠正动作、配合等,训练后的放松、按摩、治疗等。rn 在主观因素上,有研究表明,那些与父母和家庭疏远的运动员容易受到性骚扰,特别是弱小年少的体操、跳水项目运动员等。运动员的年龄、外貌、自尊心、性格、对成功的期待、对教练的忠诚度等都可能是影响性骚扰发生的要素。rn 性骚扰和性侵犯对运动员和学生等带来一定的危害和影响,甚至是终身影响。研究表明,对受害者在身心上都会带来消极的结果,从而导致工作效率、学习成绩下降,影响训练和比赛;生理上引起头痛、失眠、体重变化、身体状态低下等。还可能容易患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敏感、做噩梦等,还可能对其自尊心、自我形象等产生负面影响,长期的阴影影响其职业生涯、恋爱和婚姻幸福等。rn 体育领域中的性骚扰事件存在界定的模糊和相当的隐蔽性,研究有相当的难度,国外大多采用质性研究,深度了解事实;国内体育领域中的性骚扰研究基本空缺,有事实性的几乎未见。对此类问题从社会学、心理学、女性学等角度研究,对防范杜绝违法事件、保护受害者,维护业界干净都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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