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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制度由清末到民国的演变——以吐峪沟所出尼牙子家族买地契为中心

摘要

尼牙子家族的土地买卖契约,从清光绪十七年(1891)到民国三十二年(1943),每件契约的契文及申官立案、税契程序都比较完整,极具研究价值。本文乃在整理这批契约文书的基础上,对于清代特别是清王朝晚期,土地买卖契约的具体程序和规定,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封建统治后这些程序和规定的变化,以及这些演变的意义等作出考察。表明从土地买卖制度变化的基本方面看,在由清末向民国的变革转化过程中,新疆与全国的大政方针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在个别具体的政策措施上,表现出了一些民族地区的特点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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