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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测算及其碳强度趋势

摘要

根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和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能源活动温室气体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CH4和N2O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CH4和N2O排放;煤矿和矿后活动产生的CH4逃逸排放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系统产生的CH4逃逸排放.界定福建省能源活动过程温室气体的排放源及温室气体种类;给出各排放源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方法,确定活动水平数据及排放因子,并估算各排放源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然后汇总化石燃烧排放的CO2量,化石燃料燃烧、生物质燃料燃烧、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逃逸、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排放的CH4量,化石燃料燃烧和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的N2O量,最后生成福建省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汇总,并根据福建省地区生产总值GDP得出碳强度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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