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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益权纵向配置与地区间财政差距——基于S省140区县的实证研究

摘要

转移支付作为缓解地区间财政差距的事后政策工具得到广泛研究,而决定地区间财政差距的事前制度安排——税收收益权纵向配置却长期受到忽视.本文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从财政平等角度出发,不同税种对地区间财政不平等的贡献度不同,因此存在通过调整税权配置缩小政府间初次分配收入差距的机会,降低内生性转移支付需求,并减轻转移支付对地区间财政进行二次分配所产生的种种效率损失和逆公平效应.我国当前"营改增"全面推进背景下,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关系面临新一轮调整,调整方案的理论论战颇多,但实证依据却很少,本文从地区间财政公平的角度给出一个政策选择的实证分析框架.研究表明,税收收益权的纵向配置是思考地区间财政不平等的逻辑起点,作为地区间财政差距弥补工具的转移支付内生于税收收益权的配置状态。因不同税种的空间分布不同,所以存在通过税收收益权的合理纵向配置降低横向地区间初次财政分配不平等的机会。经典财政联邦主义文献中税权配置的一个原则认为:基于财政公平的考虑,地区间分布不均匀的税种应该配置给高一级政府。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修正了这一原则:不是税收的地区间分布不均,而是不同税种对地区间财政不平等的贡献度(正或负)决定税权配置给哪一级政府。某一税种空间分布不均,但若该税种有利于增强落后地区财力,则该税种是促进地区间财政公平的均衡性力量,从财政公平的角度看,应配置给地方政府。通过对2012年S省省以下140区县的税收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营业税是造成地区间财政差距的最主要因素,其相对贡献率超过30%。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地区间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率分别约为12%-13%。以当前“营改增”税制改革为背景,本文尝试着模拟了不同税权再配置方案对地区间财政初次分配的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按照现有增值税分成将有效降低地区间税收不公平。进一步考虑到地方财政缺口的弥补方式,以提高增值税地方分成比重来弥补缺口相对于以个人所得税下放弥补缺口更能体现财政公平。这为“营改增”之后的央地财政关系调整提供了一个供参考依据。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地区间财政公平仅是税权配置的原则之一,税权配置的效率原则也是不容忽视的,比如不同税权配置对产业结构转型、地方公共品提供效率的影响等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但其实证评估也相对困难。另外,本文仅利用一个省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其贡献可能还主要在于提出一个进行定量分析的基本框架,更准确的评估需要国家层面的详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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