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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创新'切实转变破产审判工作理念和思路——常熟法院破产审判十年司法实践的调研报告

摘要

破产案件具有疑难复杂、办理周期长、专业水平要求高、衍生诉讼多等特点.2007年新《企业破产法》的正式实施后,常熟法院便迎难而上、积极应对,以实践和创新为抓手,在破产审判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上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在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规框架的前提下,不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圆满审结了数十起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包括新破产法实施后全国影响力最大的科弘系五家企业重整案,还包括2013年江苏省内首例实质合并的怡华系六家企业重整案、2014年江苏省内首例房地产企业_隆盛公司重整案、2016年常熟首例破产和解案.同时,该院还制订了一系列涵盖受理前、审理中、审结后三个时间段,涉及管理人选任、破产专项基金、债权人会议、重整、执转破等领域的制度和规范,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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