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5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大都市边缘区违法建设治理的法律冲突及其破解——以广州市为例

大都市边缘区违法建设治理的法律冲突及其破解——以广州市为例

摘要

大都市边缘区违法建设问题是困扰大都市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大难题.特别是我国步入工业化中后期以后,产业结构逐步由劳动密集型为主转向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为主,产业发展对城市空间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有效治理违法建设势在必行.北村村治理违法建设的一系列措施体现了合作与制衡,通过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实现了违法建设的有效治理。一方面,让村集体和村民平等参与规划编制,扭转了规划编制上的权利不平衡态势,也为违法建设的有效治理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村规民约让村集体参与到违法建设治理的过程中,承担一定公共职能,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改变了违法建设治理上的"小政府、大社会"状况,为违法建设的有效治理提供了保障。事实证明,以平衡论为指导的社会治理更能有效解决违法建设。因此,有必要以平衡论为哲学基础重构统一的违法建设治理法律体系。同时,平衡论理念从1993年被提出至今,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在行政法学领域的主导地位日趋突出。这一理论契合了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应对国内政治经济体制转型和全球化挑战的实际需求,也应当成为转型时期我国城乡规划乃至整个行政法治建设领域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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