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伦理视域下的城市发展”第五届全国学术研讨会 >区域规划法律制度比较分析——以'京津冀'区域规划和'长三角'区域规划为例

区域规划法律制度比较分析——以'京津冀'区域规划和'长三角'区域规划为例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域一体化已成为了我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局势.但是,区域规划的法律依据,以及保障区域规划得以落实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在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以中央政府立法的形式规范区域规划的实施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京津冀"与"长三角"这两个最具南北区域典型代表性的区域规划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总结出完善区域规划法律制度的建议.目前我国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及保障,缺乏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尽管制定了多种类型的区域规划,但这些规划能否进行实施,并且能否最大程度的发挥其功效,还需要有全国统一的立法加以规范与保障。因此,现阶段应对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进行立法,完善区域法律体系,保证区域规划得以有序、有效实施。要构建《区域经济基本法》作为区域规划过程中的法律依据,完善区域规划的利益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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