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库作为电厂取水水源的可行性研究

摘要

根据电规发电[2014] 25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实例,分析小水库作为电厂水源的可行性研究.根据GB50660-2011第4.2.3条第2款规定:"当从水库取水时,水库防洪标准不应低于10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当水库防洪标准不能满足电厂取水要求时,应论证采取其他措施保证火力发电厂的取水可靠.小水库作为大中型电厂供水水源时主要从“取水口防洪是否满足要求以及水库水源是否满足电厂要求”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如果这两个方面都能满足要求,那么这个小水库就可以作为电厂取水水源地;如果这两个方面有一个不能满足要求或两个都不能满足要求,或者通过人工整治后也不能满足要求,那么该小水库就不能作为大中型电厂取水水源地。本文以华电赣榆2X 1000MW燃煤机组从东温庄水库取水为例来分析。根据分析,虽然东温庄水库设计标准没有达到GB50660-2011相关条文的要求,但是水库通过洪水调度能够满足电厂取水口防洪安全要求,通过人工调引江淮水补充水库水源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通过多水库联合调度来保证水库水源能够得到可靠的补充,使水库水源能够满足电厂的取水要求,因此,东温庄水库是能够作为华电赣榆大型火力发电厂取水水源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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