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九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手损伤法医学鉴定及伤病医关系的讨论

手损伤法医学鉴定及伤病医关系的讨论

摘要

在法医临床检案中,时常会遇见手指损伤的案例,而手指的功能测量在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中未提供明确的测量和评估方法,结合在基层的临床检案中遇到的案例总结以下方法:手的第2至5指,通常测量各指节的屈曲度数较健侧对应指节的屈曲度作比较,计算出功能障碍指节丧失度数。同时,手损伤后常涉及一些医疗行为,如夹板固定、石膏固定、钢针内固定等治疗方式,由于某些医疗行为不当,常可引起一些与损伤无关的功能障碍,法医工作者在检案中应尤为慎重,将手的功能障碍与损伤情况结合,防止盲目认定功能障碍。另外,手损伤常伴随着受害者伤前自身有损伤或疾病,法医在检案中应特别予以鉴别,详细了解案情,与受伤机制相结合,必要时应结合侦查的相关调查,对其伤病予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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