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信息的权重对命案分析的影响

摘要

非正常死亡的案件性质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有些案件有能够直接解决案件性质的关键信息。现场的大量信息找不到权重极大的信息因子,或多位办案人存在不同观点,没有办法“一锤定音”,这就需要办案人员认真研究、综合分析。遇到这种困难局面,有办案人想出比较信息因子数量多寡的方式作为解决的手段。命案分析中,行为分析的价值越来越多受到重视,通过行为分析倒推主导行为的心理活动,在分析案件性质、行为人刻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复杂行为与简单行为的信息因子的权重同样需要重视。命案现场信息复杂多样,很难用客观的标准进行研判、取舍,其信息因子的权重大小,常受到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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