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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土社会到后乡土社会:农村民族民间体育的文化再生产

摘要

运用文献资料、田野调查等方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分析框架,就当下皖南民族民间体育实践中的文化再生产经验,探讨农村民族民间体育体育保护与传承的基本动力、运作逻辑和本质意涵.研究认为,乡土社会中的农村民族民间体育体现了与农民生存需要、生存状况、生存意向密切相关的文化价值观念与生活经验,是其发展与再生产的原生动力.在后乡土社会中农村常住人口性别结构、生产结构、发展环境的影响下进行了实践主体的性别转换、器具革新、产业化生存,实现其活态传承的运行逻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照下,当下的农村民族民间体育保护实际上乃是对农村进行国家治理的政治象征、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象征、传承人历史责任的社会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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