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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环境教育及其管理规划制定

摘要

"环境教育(Environmental Education)",是强调人与其环境关系的一种教育过程.藉由教育过程,使全民获得保护及改善环境所需之伦理、知识、态度、技能及价值观.这项过程著重观念的澄清和价值的形式,其目的在发展、了解和重视介于人类、人类文化及其生物、物理环境间合理的对待关系,或是一种"新伦理".因此,环境教育可说是达成环境保护目标的一个根本方法,它包含了:(1)关于环境的教育(Education about the environment);(2)从环境中教育(Education in the environment);和(3)为环境而教育(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等三个主要部分.环境教育的工作,不但是针对孩童和一般民众,也应针对管理人员、工程规划师,甚至政府决策官员,因此环境教育的对象是全民的;就实施时程而言,则是终身的教育.环境教育实施的方式,又可分为:(1)针对学生、制度化实施的学校教育(或称正规教育);和(2)针对社会大众、利用不同传播媒体与方法的社会教育(或称非正规教育).环境教育并不是一门单独学科,而是一种观念、态度、认知、技巧、智慧与价值观的培育过程,因此可融入不同学科中施教(邱文彦等,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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