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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抽象之人与适度具体之人——私法与社会法人像区别解析

摘要

在现当代社会,大陆法系一些热衷于倡导“私法社会化”的学者,提出私法对人的认知已发展到人是适度具体之“政策人”的理论。这一理论没有认知到:私法对人的认知受个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观影响,认为个体的人没有对社群的归属,强调人的“祛身份化”和平等对待,故私法中的人基本只能是高度抽象之人;社会法对人的认知受集体(反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观影响,认为集体的人有对社群的归属,强调人的“身份化”——于社群中的身份、角色和差别对待,故社会法中的人能够顺恰成为适度具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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