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摘要

我国继承法颁行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改革开放之初,偏重于保护继承人的利益,忽视了对于遗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建议在编纂民法典时,应适应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坚持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并重和同等保护的理念,明确规定先清偿债务后分割遗产原则,建立相应的遗产管理制度、编制遗产清册制度和遗产债权公告制度,规定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债务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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