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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家庭法中的意思自治

摘要

意思自治在国际家庭法领域的地位日益提升,成为解决跨国家庭法律问题的一种重要方法.在国际离婚、夫妻财产制以及扶养等核心问题,均体现意思自治对于国际家庭法的深远影响.意思自治在家庭法领域适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契合了跨国婚姻家庭不断增加的需要.欧盟有关国际婚姻家庭的国际私法立法则代表了这一趋势.2011年3月16日,欧盟议会与欧盟委员会通过的《婚姻财产制度条例(草案)》,全面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管辖法院、准据法方面均赋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当然,当事人在行使选择权时有一定的限制.而对当事人和解协议的承认与执行,更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领域的体现.家庭法领域的有限意思自治对我国的有关涉外婚姻家庭事项的立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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