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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目标导向的草原畜牧业适度经营规模研究

摘要

本文利用数据包络法、综合平衡法和多目标规划模型,从技术效率、牧民收入以及兼顾草原生态和牧民收入等多种目标角度,对内蒙古地区四种不同草原类型区牧户草原畜牧业适度经营规模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为实现技术效率目标,草甸草原、典型草原、荒漠化草原和草原化荒漠四种草原类型户均草场经营的适度规模分别为3811.7亩、4055.5亩、15239.9亩和12599.4亩,相应的牲畜养殖规模分别是405.38个羊单位、293.21个羊单位、205.74个羊单位和185.21个羊单位.为保证牧民现有收入,这四种类型草场的适度经营规模分别为4310.7~4632.9亩、3877.9~5357.8亩、15445.0~19376.9亩、15721.7~20039.0亩,牲畜养殖规模458.43~492.69羊单位、199.20~275.23羊单位、239.41~300.35羊单位、171.68,218.82羊单位.兼顾草原生态和牧民收入等多目标,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的草场适度经营规模为10967.8亩、12166亩,两种类型草原牧户应扩大的草场面积分别为7367.88亩和8310.97亩,应增加的牲畜养殖数量分别为566.67个羊单位和416.97个羊单位.据此结果,本文提出加快草场流转、扶持草场规模经营、建立草场规模经营保险基金制等政策建议,以促使草原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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