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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宁波市农村村集体组织土地违法现状成因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由于受树形象、求进度,招商引资出效果等政绩意识的驱使,一些地方村级集体组织擅自占用农地,搞“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向社会出租;以“合作经营”方式或名义擅自占用农用地搞非农建设;利用“旧村改造”多盖住宅向社会出售或出租;“以租代征”等现象尤为突出,村集组织土地违法案件频发形成“怪圈”.土地违法案件中,多数违法主体是村级集体,是现阶段农村土地违法案件呈现的显著特点,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笔者采取理论分析、查阅文献、统计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分别从理论、法理和实践三个角度对农村村集体组织土地违法作了调研,剖析农村村集体组织土地违法的表现形式、特点、暴露的问题和成因以及对遏制村集体组织土地违法行为对策的几点思考,探索构建土地管理新模式,提出“法制宣传、巡查有力、部门联动、制度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各级破解农村村集体组织土地违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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