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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间艺术文创产品开发的若干思路

摘要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等四部委《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包括文化馆、群众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内的各级各类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文化资源,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从而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国领土幅员辽阔,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数不胜数,价值难以估量.由于民族民间艺术的固有属性,其美学价值和文化内涵常常与身处现代社会的人们存在一种天然的隔阂感和疏离感.文创产品开发,无论是对民族民间艺术的自身传播、传承、发展,还是对社会经济与精神文明发展,都有着非凡的作用和意义.各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我国民族民间艺术的重要传承保护机构,必须主动履行民族民间艺术文创产品开发这个责任.基于此,笔者将从总体统筹、开发设计、营销推广三个层面提出若干思路,以供实践者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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