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的鉴定

摘要

病程时间是定义慢性骨髓炎的前提条件,并发“死骨、窦道和死腔”的症状是鉴定时的主要依据,是必要条件,没有一定的时间参与因素,难以形成死骨、窦道和死腔,这也是两者间体现“并发”,分析外伤与症状间有因果关系的主要依据。既然急慢性骨髓炎的区分无法从病程时间上明确划定界限,从易操伤性上讲,使用这一模糊词汇进入标准并不恰当,何况目前鉴定时需把握的症状并不繁锁,建议使用明确的罗列性症状“并发死骨、窦道和死腔”代替“并发慢性骨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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