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2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与产业发展”国际研讨会 >知识共享伦理系统与知识产权法律系统平行发展的未来模式——兼评“知识产权替代模式说”

知识共享伦理系统与知识产权法律系统平行发展的未来模式——兼评“知识产权替代模式说”

摘要

开放存取等知识共享模式属于阿玛蒂亚·森所谓“伦理系统”的范畴,不是法律系统的组成部分。基于知识共享伦理系统与知识产权法律系统相互关系上的区隔性原理,“知识产权替代模式说”不能成立。伦理系统与法律系统平行发展才是具备合理性和可能性的未来模式。这一模式提示我们:一方面须固守知识产权的私权定位,限定在私法范畴内改革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对各种知识共享模式的生长、发育和壮大,则乐见其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