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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探讨

摘要

人民法院对被诉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判决(决定)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已成为常态.但行政机关在如何理解、为什么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认识上还不统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如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也没有全面明确的规定,因而实践中做法各异,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行政执法的效力.本文从行政执法实践出发对上述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可操作性强,对规范海事行政执法必将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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