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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护人与罗马早期社会的等级冲突——角色、代表及利益诉求

摘要

在罗马早期社会等级冲突中,被保护人、平民和贵族三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被保护人从属与贵族氏族,却与氏族之外的平民的法律和社会地位接近.这种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中间角色使被保护人成为政治天平上的一枚重要砝码.从某种程度上说,被保护人阶层的立场决定着贵族和平民的命运.公元前5-4世纪早期,被保护人经常帮助贵族抵制保民官的攻击,公元前4世纪中期之后,文献中很少提到被保护人.有学者据此推测,发生了一场"被保护人革命"(Fustel de Coulanges,Mommsen).由于缺乏文献记载,"被保护人革命"只是一个猜想,实证研究并未充分展开.被保护人阶层是如何脱离贵族氏族的?他们在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角色作用如何?谁是这个阶层的代言人?有何具体的利益诉求?本文针对这几个问题进行尝试性探讨.以某些平民与贵族同姓的现象为研究切入点.罗马早期执政官中有1/3具有"平民姓氏";平民参政家族中也有近1/3具有"贵族姓氏",认为,这种现象并非巧合,而是罗马早期保护制度松弛、瓦解的表现.本文对被保护人出身的平民家族在平民集团中的存在及其影响进行了分析:(1)平民领袖。第一次撤离运动的发起人中就有该阶层的代表。与贵族同姓的平民家族在平民参政家族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公元前366年之前占21%,公元前366年之后占33%,在平民新人中的比例则高达39%。(2)政治立场。脱离贵族氏族的被保护人与平民的思想观念和经济利益有所不同,故二者的政治立场并不完全一致。前者往往对那些遭到保民官攻击的贵族表示同情和支持;在分配公有地,抵制征兵的问题上态度冷淡,甚至帮助贵族反对激进的保民官。(3)利益诉求。被保护人出身的平民阶层的利益诉求体现在许多方面,例如,《十二铜表法》中有关于保护人与被保护人之间互守信义的法律规定;要求占有公有地,以便获得经济独立,摆脱对贵族氏族土地的依附;要求公开法律诉讼程序,在法律事务方面独立;反对各种以平民保护人自居的野心家,表现出该阶层对保护关系的反感;要求担任高级职官,因为根据罗马习俗,被保护人一旦当官,就意味着保护关系终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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