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请求权的法理基础
(一)法理基础的观点之争及评析
1.合同相对性弱化说5
2.事实合同关系说8
3.不当得利返还说12
4.过错责任说13
5.农民工权益保护说14
6.代位权说15
(二)法理基础的正确定位——代位权说
1.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2.代位权成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法理基础之原因分析
二、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请求权权利主体的界定
(一)实际施工人的概念
1.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
2.实际施工人的构成要件
3.实际施工人的概念
4.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的“实际施工人”
(二)该权利主体的表现形式
1.非法转包合同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
(三)不属于权利主体的表现形式
1.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2.农民工
三、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请求权义务主体的界定
(一)义务主体的范围
(二)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的追及性问题
四、发包人所承担责任之性质
(一)关于发包人所承担之责任性质的争议
(二)发包人承担的责任性质
五、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请求权之行使
(一)权利行使的条件和方式
1.权利行使的条件
2.权利行使的方式
(二)工程款的确定
1.工程款的计算标准
2.工程款的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