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时代挑战与本土需求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立法保护的变迁
(一)形成:《民法典》中个人资料权之确立
(二)演进:《个人资料保护法》专法之出台
(三)现状:相关法律规范体系之契合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保护法制的基本架构
(一)理论基础:“隐私权说”之选择与思索
1.“隐私权说”之选择
2.“隐私权说”之思索
(二)主管机关: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之设立与展望
1.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之设立
2.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之地位与组成
3.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之职能
4.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之展望
(三)核心规范:《个人资料保护法》之条款解析
1.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2.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3.个人资料主体权利体系
4.个人资料跨境转移
5.个人资料互联
6.通知机制与许可机制
7.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体系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保护法制对内地的启示
(一)以权利本位为导向实现个人信息权法定化
(二)以理念与规范并进为思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体系化
(三)以实效功能为依归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主管机关专责化
四、结语:私权保障与人性关怀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