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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研究目的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价值及主要研究方法
一、金融业课征增值税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义
(一)金融业课征增值税的理论基础
(二)金融业课征增值税的实践意义
二、金融业课征增值税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金融业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存在较大局限
(二)融资租赁业“营改增”难达改革目标
(三)隐性收费服务税基难以确定
(四)分税制财政体制亟待完善
三、金融业课征增值税的国际模式及启示
(一)欧盟模式
(二)澳大利亚、新加坡模式
(三)加拿大、新西兰模式
(四)阿根廷模式
(五)启示
四、完善我国金融业课征增值税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措施
(一)协调增值税法定性与金融业创新性的基本原则
(二)确立以新加坡模式为基础的金融业课征增值税模式
(三)合理设计金融业课征增值税税收要素76
(四)将融资租赁行业按照金融业税目课征增值税
(五)调整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重构地方税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