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Abstract
一、佛山“民主法治村”工程与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关系
二、佛山“民主法治村”工程的提出及做法
三、“民主法治村”工程以“四民主工作法”为推手的主要成效
(一) 加强“两委”班子建设与和谐协作,民主选举扎实有力
1. 坚持依法选举,配强村民委员会班子
2. 加强民主选举,确保村民自治形成有力的政治组织力量
3. 推行“两委”班子交叉任职,促进基层领导组织和谐协作
(二) 保障村民的决策主体地位,民主决策规范有序
1. 村民群众的决策主体地位得到有力支撑
2. 民主决策的制度环境不断改善
3. 民主决策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认同感和拥护力明显提升
(三) 注重培育村民自治新生力量,民主管理创新成效
1. 建立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构建一张大综治网
2.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
3. 找准切入点民主自治成效明显增强
4. 重视普法教育依法治村氛围日渐浓厚
(四) 活用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力量,民主监督体系拓展丰富
1. 健全体制内监督组织
2. 规范民主监督机制
3. 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4. 干部目标任务制考核监督得到强化
四、佛山“民主法治村”工程对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简要评析
(一) 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 佛山“民主法治村”工程自身存在的局限
2. 各种利益因素掺杂影响民主选举
3. 民主自治制度存在诸多缺失
4. 村民真正成为民主决策主体还有很大难度
5. 民主监督还有诸多薄弱环节
五、完善佛山“民主法治村”工程对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 坚持村民自治的四项原则深化“民主法治村”工程成效
(二) 努力使村民真正成为推进“民法法治村”的主体力量
(三) 改进“民主法治村”考核机制提升创建工程质量
(四) 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