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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研究——以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为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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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说明:案例表(Table of Cases)

声明

引 言

第一章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规定及其缺陷

第一节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

一、概念争议

二、本文观点

第二节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一、特别法的规定

二、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三节规定的缺陷——"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问题的提出及其理解

一、特别法规定的缺陷

二、《解释》规定的缺陷

三、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问题的提出及其理解

第二章比较法分析——安全保障义务扩展适用于其他社会活动

第一节域外法理论与制度流变

一、德国法中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

二、法国法中的保安义务

三、日本法中的安全顾虑义务理论

四、英美法中的合理注意义务理论

第二节比较分析的结论及启示

一、比较分析的结论

二、比较分析的启示

第三章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背景及学理依据

第一节背景考察

一、"自由至上"与"安全第一"的法价值权衡

二、"侵权责任扩大化"与"有限作为义务"的法制度选择

第二节学理依据分析

一、风险与收益一致

二、危险控制责任与节约社会总成本

三、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章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及责任规制

第一节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一、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

二、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三、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四、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标准

第二节其他社会活动中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规制

一、违反义务下侵权责任的构成

二、第三人介入前提下的补充责任分析

第三节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几个现实问题

一、组织者的法律地位对安全保障义务的影响

二、延伸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确定

三、免责条款效力对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影响

结 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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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生活的发展不断向法律制度提出新问题和新挑战。本文从现今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即在社会活动过程中,组织者怠于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而使他人遭受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时,受害人却无法获得全部、及时的赔偿这一问题出发,探讨了理论界较少研究的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 除前言和结语外,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四章进行论述: 第一章,研究现状分析,阐明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争议及我国法规范上的安全保障义务体系,进而指出规范中存在的问题,突出了除经营活动外的“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应有的理解。 一切认识、知识均可源于比较。本文第二章,国外法比较分析,通过对国外法的纵横比较,论证国外安全保障义务已扩展适用于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社会活动领域,明确我国应借鉴此种安全保障义务理论。 第三章,基础理论分析,通过背景研究和学理依据分析,阐明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第四章,义务认定和责任规制研究,阐述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范围和内容,尝试确立更为可行的可预见性、可控制性、损害严重性等认定标准;最后,就义务的违反所产生的责任规制及实践中遇到的几个问题作出分析。 全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选题上,笔者选取学界较少论述的“其他社会活动”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这一角度,综合运用了比较分析、实证分析、价值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其他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基础理论、认定理论及责任规制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论述,意图纠正学界只重视经营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研究偏颇,以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研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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