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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显示终端使用时间及睡眠时间与儿童干眼关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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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

1.1 一般资料

1.2 方法

1.3 统计

结果

2.4 观察组与对照组不同VDT(分别为手机、电脑、电视)、总VDT平均每日使用时间及平均每日睡眠时间差异及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讨论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综述 儿童干眼的病因分析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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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儿童干眼的临床特点及其与不同视频显示终端(VDT)使用时间、睡眠时间之间的关系。
  方法:收集2014年6月至2017年2月,在我院眼科门诊就诊的符合成年人干眼诊断标准的儿童89例(178眼)作为儿童干眼的观察组,在我院视光部就诊的无明显眼部不适症状的儿童38例(76眼)作为对照组,分析病史及症状,进行双眼泪膜破裂时间(tear film break-up time,BUT)、角膜荧光素染色(corneal fluorescing staining,CFS)、泪液分泌试验(Schirmer testⅠ,SIT)检查,比较两组间不同VDT(分别为手机、电脑、电视)使用时间及睡眠时间的差异。
  结果:89例干眼儿童中频繁眨眼51例(57.3%),眼痒29例(32.6%),异物感15例(16.9%),眼红15例(16.9%)。观察组与对照组间儿童性别和年龄没有显著性差异(P>0.05)。观察组BUT值:右眼[1(0,2)],左眼[1(0,2)]均明显低于对照组BUT值:右眼[2(0,4)],左眼[2(0,3.3)],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CFS阳性率(双眼28.1%)明显高于对照组CFS阳性率(双眼1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间SIT结果无统计学差异(P>0.05);平均每日睡眠时间观察组[8.5(8.0,9.0)]低于对照组[9.0(8.5,9.6)],平均每日使用电脑时间观察组[0(0,1)]高于对照组[0(0,0.25)],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平均每日使用电脑时间较长的儿童更容易患干眼(OR=1.851,P<0.05),而平均每日睡眠时间较长的儿童更不容易患干眼(OR=0.621,P<0.05)。
  结论:使用电脑可能是儿童干眼的危险因素,睡眠可能是儿童干眼的保护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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