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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灾荒与粮食救济(194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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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摘要

绪论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方法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五)思路与框架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灾情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灾荒发生的缘起

1.自然原因

2.社会原因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灾荒概况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1.水灾

2.旱灾

3.虫灾

4.其他灾害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粮食救济的政策和措施

(一)恢复和发展农业

1.排水脱地、收拾残秋

2.解决种子问题

3.解决畜力问题

(二)鼓励灾民发展副业生产

1.灾区副业生产坚持“因地制宜”方针

2.解决灾区副业生产的原材料、资金、销售门路问题

(三)政府加强对灾区人民的赈济

1.粮食救济

2.以工代赈

(四)积极开展节约捐输

(五)政府积极兴建防灾设施

(六)信贷社的建立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粮食救济评析

(一)河北省粮食救济取得的成效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粮食救济存在的问题

1.封建的旧思想阻碍灾民进行生产自救

2.灾区领导的错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灾区灾民生产

(三)河北省粮食救济的经验和思考

1.加强对灾区人民的思想教育

2.互助合作社促进灾区生产自救

3.为以后的灾荒提供了借鉴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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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北省是我国发生自然灾害较多的三大省份(河北省、河南省、四川省)。河北省几乎每年都会出现大大小小的旱涝灾害,很大的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新中国河北省的各项工作和灾区人民的生活。为了积极应对灾情和开展粮食救济,中共中央和河北省委政府采取了各项措施,在实行政府赈济的同时,要求灾民实行“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的方针,积极地组织进行农业生产自救、副业生产、社会互济、政府发放赈济粮、以工代赈、修建水利设施等等。在中共中央和省领导及灾民的努力下,灾区灾情得到缓解,粮食生产逐渐稳定。不仅为灾民更好的渡过灾荒奠定了基础,还巩固了新生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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