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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改制后北宋户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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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朝建立之后,制度建设上承袭唐末、五代之制,使得原本作为掌握中央财政的户部机构,废为闲司,大权被三司完全剥夺。原本作为户部官员的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也成为用于定俸禄的寄禄官,而非实际的职事官,完全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
   宋神宗元丰年间推行新官制,户部职能部分回归,成为当时中央财政体系的主体的情况。户部机构由户部左曹、户部右曹、度支部、金部、仓部等五个分司机构组成,设有官员13名。
   元丰改制之后对户部机构主要职能的研究,认为户部在当时主要负责中央财政的收支,量入为出,编制预算,组织中央政府的各项开销,编修本司条例及《会计录》,户部官员还要负责监督地方财政官员,考核及辟举属官。
   对户部官员的选任方面,要求德才兼备。不但要熟悉钱谷之事与量入为出之法,还要为人学养深厚,才思敏明,操守纯正。另外,户部机构中高级官员的任命,与当时的政治风潮关系比较密切,皇帝与宰执往往任命与自己政见相同的官员充任户部长官,以便于各项政策无财政方面的掣肘,与之相对的,户部分司机构的低级官员,波动相对较小。对于这些官员的除授,主要由皇帝亲自任命和中书堂除两种形式。有关户部官员的管理,对官员的奖惩多是根据考课情况而定的。对于户部官员奖励,一般给予转官或减磨勘,惩罚则是通过其行为和影响,分别予以罚铜、展磨勘、将官、黜职等处置,这与户部官员自身的素质和国家大政方针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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