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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留学生消费者权益保障研究——以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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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教育服务贸易已成为各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呈现一种极不均衡的态势,形成少数发达国家,垄断国际留学生市场的情况。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国际教育当作一项福利性事业,甚至是一项政治工作,在日益发展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中一直居于贸易逆差地位。把来华留学生当作是来华留学教育的消费者,保护作为消费者的留学生的利益是我国国际教育要取得长远发展要做的必然改变。
   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法对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国留学生消费者权益保障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分析。纵向分析即从美澳新对外国留学生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发展历史中探寻美澳新三国对留学生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形成、发展及变革轨迹,横向分析即从美澳新三国对留学生消费者权益保障支持性条件、维护机构进行比较分析,着重分析三国对留学生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异同点,并探索我国对来华留学生权益保障改革的方向与重点。
   留学生作为消费者其所应当享有的权益具有特殊性,主要为:得到透明真实的招生简章、招生方式;安全的社会、学校环境;平等接受教育;享受优质教育服务;对学校的监督权;申诉权这几方面。美国对于留学生主要施行同等管理,并没有把留学生作特殊管理;澳大利亚是采用法律手段来保护留学生权益最早也是最完善的国家;新西兰效仿澳大利亚将对教育服务贸易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但是其制定的《行业规则》主要是针对私立教育提供机构。这是这三个国家对于留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的主要特点。
   通过对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国对留学生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作研究分析,希望能对完善我国对来华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障留学生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借鉴,让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上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通过本文研究,总结出对我国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几点经验。我国当务之急最需要树立来华留学生教育消费新思想,继而通过采取法律措施、提高教育质量、增加奖学金力度等方式来促进我国国际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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