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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1章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现状
1.1 颁布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职能的表现
1.1.1国务院办公厅职能简述
1.1.2 颁布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职能的固有职能
1.2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1.2.1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种类划分依据
1.2.2 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的文件
1.2.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某个职能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1.2.4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1.3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成因
1.3.1 党的领导方式变化是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政治因素
1.3.2经济快速发展是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经济因素
1.3.3法制观念的确立是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因素
第2章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质
2.1 从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看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质
2.1.1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主体上的区别
2.1.2部门规章与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主体上的区别
2.2 从规范性文件内容看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质
2.3 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看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质
2.3.1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须经国务院批准
2.3.2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须经《国务院公报》公布
2.4 从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看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法律性质
2.4.1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划分
2.4.2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第3章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改革
3.1 人大立法取代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行为是改革的方向
3.2人大立法取代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依据
3.2.1人大立法取代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理论依据
3.2.2 人大立法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现实依据
3.2.3 人大立法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法律依据
3.3 人大立法取代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规范性文件行为的初步构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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