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的一般概述
第一节 城市规划实旌后评估机制的背景与兴起
一、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机制的背景
二、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机制的兴起
三、城市规划评估机制之意义
第二节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的概念和性质
一、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的概念
二、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的性质
第二章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法治化的必要性
第一节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的立法理由
一、从城市规划权力有限运用的角度分析
二、从私权保护的角度分析
三、从行政控权的技术角度分析
四、从行政运行成本分析
第二节 城市规划实旌后评估机制的价值要求
一、缓解城市规划的缺陷
二、保护公共利益之需求
三、加强政府行政效率与决策民主性
第三节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目前之困境
一、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缺少法律程序之困境
二、规划相对人难以参与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
三、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缺少公开机制
四、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效力不明确
第三章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法治化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构建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法治化之视角
一、行政程序的视角下的城市规划实施后的评估机制
二、功能主义视角下的城市规划实施后的评估机制
第二节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与行政自由裁量
一、城市规划评估机制实施过程的不确定性
二、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过程的不确定性需要行政机关自由裁量
三、城市规划评估机制法治化与自由裁量权并不矛盾
第四章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法治化的构建
第一节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启动依据
一、《城乡规划法》之依据——第46条法条解读
二、住建部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之依据
三、地方政府启动本地城市规划实施评估
第二节 确定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之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
二、必要性原则
三、参与性原则
四、公平性原则
五、信赖保护原则
第三节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
一、规划制定机关的权利义务
二、规划评估机关的权利义务
三、规划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法治化的保障
一、建立综合的城市规划法律规范体系
二、建立完整责任追究和反馈机制
三、城市规划实施后评估机制程序救济可能性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