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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家属”及“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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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家属"概念外延

(一)刑事诉讼中"家属"和"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区分

1."法定代理人"和"家属"、"近亲属"

2."家属"和"近亲属"

3."家属"概念存在的必要

(二)刑事诉讼中"家属"概念的辨析

1."家属"概念的社会学视角考察

2.刑事诉讼中"家属"概念的定位

(三)刑事诉讼程序中"家属"的定义和范围的确定

1.定义刑诉法中"家属"的原则

2.刑诉法中的"家属"定义及范围

二、刑事诉讼程序中可以作为被通知对象的"合适的人( Appropriate Persons)"

(一)在《刑事诉讼法》中引入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提供帮助的"合适的人"概念的必要性分析

1.现实因素考量

2.现行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不足

(二)刑事司法程序中"合适的人"概念的比较法分析

1.各国法的立法实践

2.对上述立法的借鉴

(三)"合适的人"的本质、委托条件、承担的功能

1."合适的人"的本质

2.委托"合适的人"的条件

3."合适的人"承担的功能

(四)"合适的人"的具体分类

1.准家属

2.法定帮助义务关系

3.朋友

4.领导关系

5.师生关系、同学关系

6.宗教性的关系

7.特定的职业帮助关系或存在其它利害关系

8.其它关系

三、通知规则的确立与程序的完善

(一)刑事司法程序关于"通知规则"的立法模式选择

(二)"双轨制立法模式"下的制度选择规则

1.权利优先规则

2.替代规则

3.选择通知对象的宏观因素考量

4.选择通知对象的微观因素考量

(三)通知"家属"及"合适的人"的主体和通知的具体方式

四、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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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法中的家属概念不能与其他相似概念置换,它的内在法律含义还有待加深认识,法律上正确解读“家属”能够引起一个重要概念体系的产生—“家属及合适的人”。这不只是一个逻辑问题,而是正当权利的必然演绎:家属具有知情权与帮助权。通知家属或者邀请家属参与程序体现的是两方面的权利。对于刑事被控人(及执行阶段的罪犯)而言,这是请求帮助权的体现。对于家属而言,这是知情权和实行帮助权的体现。但是这并不排斥而且实际上必然意味着,在家属缺位或者不便时,“合适的人”与刑事被控人形成相似的关系。新近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反映了令人遗憾的权利困扰问题。其三处提及司法机关“无法通知”的情况,似乎不再有变换通知对象的义务。刑事被控人的请求帮助权、社会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实行帮助权,在此规定中被故意忽略。在可预见的近期实践中将意味着“接近剥夺”—这不符合设置家属概念的法理初衷,也违背国际人权规则的相关规定。在现代法治社会,“家属及合适的人”所指向的开放性权利,远比“近亲属”更积极、更富有尊重人权的意味。在立法和司法中,加深对“家属及合适的人”的理解和意思体现,具有双向积极意义。对于刑事被控人、家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合适的人”而言,这是人权尊重的表现。对于司法机关而言,这显示了其公正性并有助于提高程序运行效率,达成司法机关与家属及合适的人的有利沟通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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